一、刑法中什么是抢劫罪
刑法中关于抢劫罪的定义
抢劫罪旨在以剥夺财产所有权人为目的,通过针对财物所有者、管理者当场使用暴力、恐吓或者采用其它手段,强制性地获取或占有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。在这个定义中,我们所说的“暴力”是指罪犯对受害者进行身体上的打击或强迫,以此来消除他们的反抗意志,从而实现对他人财物的掠夺。当然,这种暴力并不是无止境的,它必须是基于解除当事人反抗能力而产生的行为手段。而这里强调的“其他手段”则泛指罪犯实施暴力和恐吓之外的其他方式,这些方式可以让受害者无法反抗或者无法做出有效的抵抗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
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(一)入户抢劫的;
(二)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;
(三)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;
(四)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;
(五)抢劫致人重伤、死亡的;
(六)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;
(七)持枪抢劫的;
(八)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、救灾、救济物资的。
二、刑法中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
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:
主体为一般主体,即年满14周岁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。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,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。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。“暴力”指对被害人实施殴打、捆绑、伤害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;“胁迫”是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,使被害人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;“其他方法”是指除暴力、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,如用药物麻醉、用酒灌醉等。总之,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主体、主观、客观方面的要件,才构成抢劫罪。
三、刑法中如何认定抢劫罪
抢劫罪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。从行为主体看,一般主体,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构成。从行为特征讲,是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。“暴力”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等当场实施殴打、捆绑、伤害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;“胁迫”是指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,使被害人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;“其他方法”通常是指除暴力、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,如用药物麻醉、用酒灌醉等。同时,抢劫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,也包括财产性利益。若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并劫取了财物,就可认定构成抢劫罪。若情节较轻,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定刑以下量刑。
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,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。其中,“暴力”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,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,从而劫取他人财物;而“其他方法”则指除暴力、胁迫以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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